“清明”、“五一”将至,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省若干意见和市十项规定,持之以恒纠正“四风”,我院党总支倡议全体党员干部带头落实廉洁自律规定,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。
倡议全文如下:节日期间,严禁用公车、公款、公物参与私人祭扫或旅游活动;严禁搞封建迷信活动;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参与高消费休闲娱乐活动;严禁借追思会、茶话会、联谊会等名义用公款宴请、赠送礼品;严禁滥发津贴、补贴、奖金、实物和各类购物卡;严禁参与赌博活动;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;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、会馆和隐蔽场所;严禁以汇报工作等名义相互走访、送礼。
纪检人员将运用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,抓早抓小抓预防,动辄则咎。对发现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线索,紧盯不放,严肃处理,公开曝光典型问题。